人民法院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吗?
2023-07-05 09:42:39 来源:法制网
一、
房产纠纷的诉讼期限是多久
房产纠纷的诉讼期限是3年时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
房产纠纷的诉讼程序
房产纠纷的起诉程序如下:
1.撰写起诉状,收集证据;
2.确定起诉法院;
3.提起诉讼,并提交起诉状及其副本;
4.受理后,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会立案;
5.预交案件受理费等诉讼费用;
6.法院开庭审理并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三、
房产纠纷的诉讼费谁承担
房产纠纷诉讼费由败诉方支付。我国法律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